【摘要】常政规[2017]3号各辖市、区人民政府,市各委办局,市各公司、直属单位: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16]8号)和国务院办公厅《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》(国办发[2016]72号)的要求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对《常州市户籍准入和迁移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"《规定》")(常政规[2014]4号)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: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》 2015-07-02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3
《阅江学刊》 2015-07-02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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